日前,广东省住建厅负责人透露,2015年广东各县(市、区)将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。记者昨天从中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了解到,目前中山24个镇区(6区18镇)日产垃圾约3000吨,从2005年8月1日开始,中山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就开始以“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”征收垃圾处理费,目前全市共有16个镇区按照上述方法开征垃圾处理费。据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透露,中山市计划在2015年将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。
据了解,中山市在国内首创城镇垃圾处理组团式布局模式,并从2004年开展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研工作,2005年8月1日开始在中山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以“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”征收垃圾处理费,截至目前,中山市已有16个镇区参照城区做法开征了垃圾处理费,但小榄、黄圃、阜沙、三乡、坦洲、神湾、横栏、五桂山等8个镇区目前仍未开征垃圾处理费。据悉,目前中心组团、北部组团各镇区已实行垃圾收费制度,垃圾处理费收缴率高达97%, 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透露,中山市计划在2015年将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。
据介绍,“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”的计征方式主要做法是直接以用水量计征收垃圾处理费,消费者用水量的多少直接与垃圾处理收费挂钩。为合理划分垃圾处理费收费对象,目前中山的垃圾处理费收费对象(水消费者)分为居民、商业、工业、机关团体、医疗机构、福利机构、学校、饮料生产厂、印染厂、市场共八个类(组),按各类(组)的系数折算每吨水的收费标准为居民0.31元,商业0.42元,工业0.42元,机关团体、医疗机构0.17元,福利机构、学校0.10元,饮料生产厂0.02元,印染厂0.08元,市场0.77元。
据了解,目前中山地区平均每吨垃圾处理成本为140元,加上垃圾收集运输费89元/吨,每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共为229元,比2004年成本测算167元增加了62元,现仍按每吨90元标准计征,虽然财政负担较重,但短时期内暂不会调价。
(编辑部 摘自 中国固废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