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:社会单位垃圾收费将按体积计量

  • 发布时间:2009-11-24


      今年3月31日,北京市市政协常委会通过了《关于北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关问题的建议案》,按照“从量收费、从类付费”的原则,在社会单位与垃圾分类运输主体之间,建立按体积计量的从量收费制度;在垃圾分类运输主体与处理设施之间,建立按重量计量的从量收费制度。此外,在处理区与产生区之间,针对不同的处理方式,实行差别收费机制,填埋收费高,资源化处理收费低,分类垃圾收费低,混合垃圾收费高。

     北京市正在运用GPS、电子识别等技术手段,建立智能化垃圾收集运输物流监管体系,对垃圾产生量、清运量和处理量进行实时数据统计。
 
(文章来源:北京青年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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