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市利用垃圾发电创新垃圾处理及收费模式

  • 发布时间:2008-02-04


      中山市积极创新垃圾处理及收费模式,投入17.4亿元,用6年左右时间,建成总处理能力达到3100吨的北部、南部和中心组团3大垃圾综合处理基地;探索建立“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”征收垃圾处理费,将城乡垃圾处理费摊分到基准水价里,由供水部门负责代收,据统计,2007年中山市中心城区共征收垃圾处理费2725万元。

      中山市把国内处理垃圾常用的堆肥、焚烧和卫生填埋等3种处理模式综合运用,实现垃圾的“减量化”、“资源化”和“无害化”,大大提高垃圾的综合处理效果。如投资6.92亿元建成的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在规划建设时,分为卫生填埋场、污水处理厂、焚烧发电厂、医疗废物焚烧厂、生化堆肥厂、建筑余泥渣土消纳场、焚烧炉渣再利用制砖厂7大部分,每个部分根据垃圾的不同性质实行分类处理,做到既综合利用又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。目前,基地内的焚烧发电厂每年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电量达到了7500万度,可供10万家庭使用一年。

       另外,中山市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。市物价部门与市建设部门、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院合作,探索建立“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”征收垃圾处理费,将城乡垃圾处理费摊分到基准水价里,由供水部门负责代收。该收费方式自2005年8月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。据统计,2007年收缴率达97%以上,收费成本比以前的专人上门收取降低了90%以上。

 


(文章来源:中山企业网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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