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(第二阶段)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1-03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需开展惠阳环境园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(第二阶段)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,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(第二阶段)
建设单位: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
项目概况: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榄子垅,选址毗邻现有的一期工程,总处理规模为3400t/d,分两阶段实施,各阶段处理规模为1700t/d。目前第一阶段已开展建设(土建按总规模建设)。本次项目为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第二阶段,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700t/d,配套2台850t/d机械炉排焚烧炉以及相应的烟气净化系统、废水处理设施、飞灰处理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
联系人:段志伟
联系电话:0752-3266521传真:0752-3266520
电子邮箱: [email protected]
邮编:516200
联系地址: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666号榄子垅环境园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及网络链接见附件1。
[公众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(2018年第48号)配套文件]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可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,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。
六、相关说明事项
(1)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。
(2)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。

附件: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(第二阶段)-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

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
2020年1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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