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口、三亚3垃圾处理项目须于2008年底前竣工

  • 发布时间:2008-09-19

      记者从省发改厅获悉,我省于近日出台相关意见,要求采取有力措施,加大工作力度,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,努力改善我省城镇人居环境。
  
    据了解,近年来我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,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仍比较低,处理水平比较落后,对生活垃圾处理后产生的有害气体未能妥善控制。
  
      意见要求,《海南省“十一五”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总体计划》中的海口、三亚3个垃圾处理及转运在建项目要在2008年底前竣工投入运营;儋州、文昌、白沙、五指山、万宁、琼海、定安、临高、洋浦、澄迈等10个重点垃圾处理及转运项目,要在2008年上半年完成前期工作,并开工建设,2009年下半年竣工投入运营;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要求在2008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,并开工建设,2010年上半年竣工投入运营;东方、昌江、屯昌、琼中、陵水、保亭、乐东等7个垃圾处理及转运项目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,200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,2010年上半年竣工投入运营。

 

(新闻来源:人民网 海南视窗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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